加快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朱永新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高技能人才的占比与世界上的制造业强国有着显著的差距。数据显示,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制造业高技能人才数量往往占到技能劳动者总数的40%-50%,而我国只有5%左右。近年来,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明确提出,“经过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要实现这个目标绝非易事。我国制造业中的高技能人才短缺不是劳动力市场短期波动的结果,而是技能形成领域中制度不匹配的必然后果。其一,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所供给的技能类型与生产需求错位,热门技能(如第三产业)培训饱和,而工业技能培训不足,大学毕业生技能与市场脱节。政府办的职业学校、技校提供的是中低端的通适性技能,很难有针对性地提供企业或行业的专用技能,技能错配突出。其二,企业参与技能形成的积极性和参与度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其三,由于工资待遇不高、上升空间小等原因,技能岗位缺乏吸引力,导致有些技能型人才,宁可接受服务性岗位的低薪,也不愿到薪酬更高的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就业。

所以,解决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需要在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应重新协调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与企业治理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促进制度之间的匹配,构建有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支撑政策体系。为此,笔者认为:

首先,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深度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在调研中,有的企业反映,政府对职业教育及其参与企业的支持和鼓励,多为“撒胡椒面”式,对成绩突出的学校或企业的激励作用不明显。还有的企业反映,政府对于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税费、信贷优惠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建议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更开放合理的职业教育办学资质规定,激发企业的办学主体活力。尽快制定更有效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激励性政策,并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职业教育财政补贴政策,激发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技能投资积极性。

其次,通过行业组织来协调跨企业的技能培训,促进行业内部技能的积累。通过强有力的行业组织来协调中小企业的技能培训,建立混合所有制的跨企业培训机构,满足中小企业的技能需求,促进行业内技能的形成和积累。同时,还要发挥好行业组织在预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制定行业职业教育准入标准和发展规划、参与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的制定和调整、代表行业的长远利益实施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通道,增加职业吸引力。提高技能劳动在一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逐步弱化以学历等级为标准确定薪酬。将城镇入户与职业技能认证等联系起来,一方面可以拓宽具备技术技能的农民工的城镇入户渠道,另一方面也吸引制造业相关领域的毕业生进入制造业企业就业。还要加大对高技能劳动者的表彰力度,在各行业树立一批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典型。▲(作者是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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